周大同也认为自己的生活很幸福,他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屋,有一套高档的组合音响,有一个留学米国、不时给他寄来摇滚唱片和摇滚杂志的哥哥,还有一对总是忙于生意、很少回家管教自己的父母。
看到秦凤歌目瞪口呆的样子,周大同心中有些得意,他随手从书架上拿起一张唱片,放到CD机里并按下了播放键。
5.1声道音箱发出的声音,是任何随身听耳机都无法比拟的。秦凤歌第一次听到如此赋有立体感和层次感的音效,不禁有些激动,趁周大同不注意的时候,他悄悄地用袖子拭了拭眼角……
听了若干首歌之后,天渐渐黑了,两人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。于是二人一起来到楼下的小餐馆,随便点了几个菜和啤酒,边吃边聊。
秦凤歌掏出烟放到桌子上,周大同也不见外,抽出一颗放在嘴边点燃,幽幽地吐出一口烟雾后,说道:“当下咱们最重要的问题,是彼此都没有任何音乐的基础,不会弹吉他,不会作词,不会谱曲,不会编曲,甚至连发声都没有经过系统科学的训练。”
秦凤歌赞同道:“没错,摇滚乐乍一听不过是瞎吼一气,但实际上还是要遵循一些发生的方法和规律的。可惜,我虽然听过不少的摇滚乐,但对音乐领域的了解还是太肤浅了。”
“小秦,你不打算学学吗?”周大同挑逗着秦凤歌的兴致。
秦凤歌提起了精神:“当然想了!做梦都想!难道你已经有了自己的计划了?”
周大同点点头:“快到寒假了,本来我打算去省城武汉呆一段时间。那里有一家琴行的老板和我的关系还不错,这个人卖琴之余,还兼差教别人弹琴,只要你在他的琴行里买吉他,就可以得到他的免费传授。”
“太好了!也带上我吧,我也顺便买上一把吉他。”秦凤歌兴奋地说。
“这个没有问题,只要你有钱的话。不过你也知道,省城的消费很高,我只能保证自己的那一份费用,至于你的费用就要自己去想办法了。”
“这个……”秦凤歌犹豫了一下,咬了咬牙说:“钱的问题我会想办法的,只要能成为一名吉他手,花多少钱我都舍得!”
听到秦凤歌的决心,周大同忍不住笑道:“吉他手,呵呵,既然你选择吉他,那我只好退求其次,选择贝斯了!”
贝斯只不过是英文“Bass”的音译,实则叫做低音吉他。这种由四根琴弦组成,看似比吉他简单,实际弹奏的难度不在吉他之下。要想学好贝斯,多多少少都要有一定吉他的基础,且当今成名的贝斯手,大多都是从吉他手转型过去的。
秦凤歌开心地说道:“这样,我们就只差一名鼓手了!”
“那主唱呢?谁来做主唱?”周大同问道。
“当然是我啦!”秦凤歌说:“你见哪支乐队是贝斯手做主唱的?”
周大同善意地笑了笑说:“其实由贝斯手担任一支乐队的主唱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,国外有很多典型的例子,比如‘Hole’乐队的主唱兼贝斯手AufDerMaur、‘Primus’乐队的主唱兼贝斯手LesClaypool、‘Drugstore’乐队的主唱兼贝斯手Monteiro,比如……”
周大同一口气说出了十几支乐队的名字,秦凤歌听得目瞪口呆,连连称赞:“没想到你竟对摇滚乐了解这么多!对了,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?”
“很简单,刚才你看到我床头那些英文杂志了么?那些都是在米国及其他欧米国家非常畅销的摇滚杂志,而我对于摇滚乐的了解,大多是从那些杂志上看来的。”
“可是……像那种全英文的杂志你能看得懂吗?”秦凤歌对此表示怀疑。
周大同得意地笑了:“哈哈哈,不好意思,也许你不知道,我周大同别的科目成绩不行,但英语的成绩在班里可是一直名列前茅!事实上,课堂上讲的那些只不过是皮毛而已,我曾经参加过一些校外的英语提高班。估计我目前的英语水平考取大学四级英语等级证书都不成问题!”
听完周大同的这番叙述后,秦凤歌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同一天对同一个人再一次产生了羡慕之情。他不敢相信,一个整天不专心上课、只知道在校内惹事生非的坏蛋,英语水平竟然是如此了得!可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,秦凤歌就想不明白了。
周大同看出了对方心中的疑问,解释道:“其实这没有什么,激励我学习英语的动力,正是那些摆放在书架上的那些摇滚唱片。你要知道,要想真正的了解摇滚乐,不懂英语是不行的,虽然我国的摇滚乐这几年发展得很快,但与西方近半个世纪的摇滚发展史比起来,简直可以用幼稚二字形容。而要想真正地了解西方摇滚乐的思想和内涵,就必须要有一定的英语水平,只靠听那些中文的摇滚乐是无法了解到摇滚乐的全部的!”
这一点秦凤歌非常赞同,他有些后悔自己以前荒废掉的学业,英语课没少上,卷子也没少做,最后却落了个连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都认不全尴尬境地。
酒过三巡,秦凤歌想起了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:乐队的风格。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,因为一支乐队的风格决定了今后发展的方向。
“胖子,你说我们做什么样风格的乐队好呢?”
周大同呷了一口酒,说道:“摇滚乐是一个庞大的音乐体系,其分支派系繁多。就拿金属乐来说,金属乐的下面又分为了重金属、新金属、歌特金属、死亡金属、传统金属以及其他很多很多种的类型,其每一种类别下又细分为若干种的音乐形式,比如黑金属、碾核金属、力量金属、厄运金属等等太多太多。我们现在应该确认一下彼此感兴趣的风格,并把这种风格作为今后乐队发展的方向。”
秦凤歌自信满满地说道:“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,你大概偏爱新金属,比如说唱金属或者硬核金属等等,这些都是属于当下欧美刚刚兴起的风格,与传统金属比起来,它不拘泥于传统,节奏感强烈,歌词简单易懂,没有过多的修饰和渲染,能给人最直接、最痛快的听觉刺激!”
“不错,知我者小秦也!”周大同举杯示意说:“那我也斗胆说说你吧,虽然从你的随身听里听到的是一首八十年代的金属乐,但我想这应该不是你最喜欢的风格。从我对你的第一感觉,你应该是一个什么风格都听的人,并没有专一的喜好,这种传统的金属乐只是你喜欢的众多类型的其中之一。我认为,你似乎应该更偏爱朋克乐,但具体是哪一种朋克我就不敢继续妄猜了。”
秦凤歌伸出大拇指说道:“你猜得太对了!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朋克乐的?没错,我是喜欢朋克乐,尤其喜欢一种叫做‘斯卡朋克’(SkaPunk)的音乐类型,这种类型来源于朋克乐与牙买加本土一种名叫‘斯卡’的舞蹈音乐的混合体。这种风格简单轻松,节奏感分明,即没有老式朋克的愤怒感,也没有流行朋克的乏味感,总之是很有特点的一种风格。”
周大同对斯卡朋克不是很了解,但他意识到双方的分歧开始出现了。
“其实这并不算什么分歧,总会找到一个平衡点的。”秦凤歌宽慰道,对周大同也是对自己。
“没错,”周大同又喝光一杯啤酒,“下面谈谈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吧,乐队的名字叫什么?我知道你心中早就有答案了。”
秦凤歌笑道:“彼此彼此,既然我们心中都有一个乐队的名字,不妨写在纸上,看看我们能不能从中找到共同点。”
秦凤歌忙从书包里掏出作业本扯下两张,把其中一张连同笔一齐递给了周大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