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8章 法亦容情(2)

作者:张志刚|发布时间:2023-04-11 15:51|字数:1280

“然而,苏州百姓对陈知府还是很拥戴的。不是好官,又怎么会受到百姓们的欢迎。”韩宜可继续为陈宁辩护。

朱元璋道:“那是苏州百姓不知道陈宁的所作所为,是陈宁欺骗了苏州百姓。试想,一个连乞丐捐出的善款都要掠夺的父母官,百姓们会喜欢他么?”

韩宜可越来越感到理屈词穷,随口说道:“或许,苏州的百姓并不反对陈知府这么做,他们也许赞成给五岭村的百姓提供帮助。”这话说出来,连自己也觉得毫无分量。

朱元璋道:“首先,各省府州县的公帑属于朝廷,理应由朝廷统筹调度,合理使用。其次,退一步讲,就算苏州百姓有这个权力,那陈宁经过苏州百姓的全体表决了吗。不经百姓们同意,暗中擅自决定公帑的去留,苏州百姓能答应吗?”

韩宜可再无话可说,长叹一声道:“唉,法不容情呀。陈知府,韩某失信于你了。”

朱元璋却接住话头说道:“怎么叫法不容情?自古以来,每一部公正的律法都是饱含深情的。制定律法的原则是公正、公平。那么,什么是公正、公平,什么又是不公正、不公平呢?打个比方说,有的人体质虚弱,有的人孔武有力。后者欺负了前者,前者却无处伸冤,这就是不公正、不公平。如果依照律法对后者进行了惩罚,使前者出了气、解了恨,心里舒服了,这就是公正、公平了。同样的道理,世上之人有穷有富,有尊有卑。

处于强势的一方总是欺负处于弱势的一方,这就叫不公正、不公平。而在律法的威慑之下,强者不敢欺负弱者,弱者的生存权利得到保护,这就是公正、公平。韩爱卿,你注意到没有,律法总是站在弱者一边的,是同情弱者的,这能叫无情么?拿我朝的大明律说,它保护的永远是弱者和受害人,惩治的是那些为非作歹、欺压良善、祸害良民的恶人。试问,世间还有比律法更讲道理、讲正义、讲真情的么?”

韩宜可以为抓到了皇帝的把柄,反戈一击道:“陛下,你刚才说律法总是站在弱者一边。现在与苏州百姓相比,五岭村的百姓明显处于弱势。可是,你却为了保护苏州的利益,而置五岭村的百姓于不顾,这又怎么能叫做保护弱者呢?”他心里还抱有一丝替陈宁翻案的侥幸。

朱元璋不屑地说道:“单单从经济实力上说,苏州百姓的确处于强势。可是你别忘了,苏州知府是五岭村人,是苏州百姓的父母官,是能够掌握苏州百姓命运的人。从这个角度说,难道苏州不是处于弱势吗?陈宁依仗职权夺走了苏州百姓的血汗钱,难道苏州百姓不是受害者吗?”

韩宜可再次无言以对,灰心地站在那里,默默地替那些使用空白表格的官员叫苦,做好了拼死一搏的准备。

朱元璋没有注意韩宜可的表情,缓和了口气说道:“别再争执了,韩爱卿。事到如今,朕必须对苏州百姓有个交代,否则会失信于天下的。何况因为陈宁的缘故,还造成西园寺惊天血案,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。至于五岭村那边,观音禅院已经建成了,总不能拆掉。我看不如这样,观音禅院收归朝廷所有,由茶陵县负责管理。另从其它方面给予苏州相应的补偿。陈宁按贪污渎职罪论处,撤去他“百官楷模”的金匾和旌善亭,将他判处斩刑。鉴于他人品不错,可以给予他的家人比较优厚的抚恤。同时对五岭村的百姓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,以满足他的愿望。朕这么做,不算有失公平吧。”

韩宜可还想说什么,却又想不出合适的话来,只好下意识地点点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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